最近健保局實施DRG制度,被所有的醫師詬病邱小妹得人球事件一定常常上演。雖然皮膚科的科別性質,不導致這樣的情形出現。但是現今便宜又大碗,包山包海,又包您一輩子幸福美滿,卻不能跟病患多收任何一毛錢的健保制度,已經導致民眾有錯誤觀念「醫療應該是非常便宜的!」
這樣的錯誤觀念容易導致病患錯失治療時機,或是沒有辦法接受到最好的治療。皮膚科的「帶狀皰疹」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昨天的一位60多歲的太太,在軀幹上發了帶狀皰疹的疹子不到24小時。如果在黃金72小時的治療期間服用抗病毒藥物,就可以大大將低她未來神經痛的問題,還有傷口復原。由於抗病毒藥物價格昂貴,健保並不給付軀幹上面的帶狀皰疹的藥物,一星期的藥價大約需要三千出頭元。
這個時候我就陷入的天人交戰...
我到底要不要告訴這位老太太有這樣的抗病毒藥物可以服用?告知她,她或許會認為我是一位很想賺錢的醫生,並且給我扣上一個「沒醫德」的大帽子。如果不告訴她,之後她的神經痛如過讓她痛不欲生,其實可以把這筆賬算到我頭上。
一顆$120藥的藥價差大約是$5,所以一個星期的藥物算下來是$105元。這樣的藥價差只能充其量稱為「藥物管理費」吧。但是許多病人卻會認為醫師就是想要賺錢,所以才會推薦他們昂貴的治療...
說真的縱是現在的媒體一直污名化醫生,可是大部份的醫師真的都是為病人好。所以我就跟這位病人解釋了病程、預後、並且跟她提到了自費抗病毒藥物。果真,這位太太從頭到尾就用了一副很不屑、不相信的斜眼看著我,並說:「不需要!開健保的就好了。」
每次這樣的病人出了診間之後,我都會不斷地反問自己,我下次遇到這樣的病人,我是否還是要再提到自費的用藥?!(我每次的答案:「照說。」想想如果我自己是病人,我會想要知道,我也希望有選擇的權利!)
醫療資訊是絕對不對等的,醫生可以保留很多事情不跟病人解釋或是討論。如果您是病人,您會選擇什麼?你們說,絕對便宜而不管品質的醫療是否真的是對民眾是好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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